各單位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16〕17号)精神,結合我校2016~2017學年度春季學期的安排,現将我校部分節假日放假及調課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清明節:
1.4月2日~4日放假調休3天。
2.4月1日(星期六)教職工照常上班。
3.原排在4月1日(星期六)的課程與4月3日(星期一)的課程對調進行,4月2日(星期日)的課程照常進行。
4.原排在4月4日(星期二)的課程停上,所缺課時不補。
二、校慶及勞動節:
1.5月1日~5月5日放假調休5天。
2.4月29日(星期六)、4月30日(星期日、校慶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、5月7日(星期日)教職工照常上班。
3.原排在4月29日(星期六)、4月30日(星期日)、5月1日(星期一)、5月2日(星期二)的課程分别調到5月4日(星期四)、5月5日(星期五)、5月6日(星期六)、5月7日(星期日)進行。
4.原排在5月3日(星期三)、5月4日(星期四)、5月5日(星期五)、5月6日(星期六)、5月7日(星期日)的課程停上,所缺課時不補。
三、端午節:
1.5月28日~30日放假調休3天。
2.5月27日(星期六)教職工照常上班。
3.5月27日(星期六)改上5月30日(星期二)的課程,5月28日(星期日)的課程照常進行,5月29日(星期一)改上5月27日(星期六)的課程。
4.原排在5月29日(星期一)的課程停上,所缺課時不補。
校長辦公室